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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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五小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 二、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配合教学需要,及时订购教师学校的报刊杂志等教材,做到不漏订、不错订,数量适当,有关订单须经主管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订书;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开出目录、价格、数量清单,然后编目、上架、出借.

五、 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室外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六、 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七、 学生个人借书每次借书不准超过两本.

八、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九、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一、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


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否则不办理其相关证书及手续。

十三、图书室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阅览室查阅。 十四、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六、经常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卫生。

十七、每学期在教务处主持下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十八、及时收藏报道我校的相关资料。

中卫五小图书借阅规定

一。 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 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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