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在出口退税系统和账务上的处理流程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fcfce6d4d8d15abf234e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