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即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其他方法的运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辩证法作为自己的根本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决定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观点,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第二层次是研究的具体方法,它构成了法学体系的主干部分,在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方面发挥着广泛的作用。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方法等。 一、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广泛地应用于法学研究过程中。在如何对待阶级分析方法这一问题上,必须防止两种错误倾向。第一种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把科学的阶级分析片面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和“对敌专政之学”。这种错误倾向曾给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第二种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方法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对于这种错误倾向也应注意防止。 二、价值分析方法 法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它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也就是说,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当立法者们为人们确定权利义务的界限时,他们实际上就是力图通过保护、奖励和制裁等法律手段来肯定、支持或反对一定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处于一种在立法者看来是正当或理想的状态。当一个法官在解决法律纠纷时,他实际上就是适用法律所提供的价值准则在冲突的利益中做出权威性的选择,因此,他可以用减少或剥夺某些人的财产、自由、安全和生命的办法来增加或保护另一些人的财产、自由、安全和生命。正因为法与价值之间有着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价值分析就不能不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法学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描述世界,更重要的问题是改善世界。如欲改善世界,价值判断就不能回避也不应回避。对于法学家来说,他们必须为此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要为现存法律秩序的评价和批判提供一套价值准则,从而使人们能够有目的地完善法律制度并通过法律制度对社会进行改造;另一方面,还要为未来的社会提供一种法的理想并以此作为引导人们走向未来的价值目标。 三、实证分析方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14e8a987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