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算法 先进先出法是建立在假定先购进的商品先销售的基础上的,采用这种方法,每批销售商品的成本按库存商品中最先购进的那批单价计算,如果销售商品的数量超过库存商品中最先购进的那批数量,超过部分依次按下一批次购进商品的单价计算 仓库库存a材料100件,每件单价98元。本月进货四批,明细如下: 第一批:100件 100元/件 第二批:200件 95元/件 第三批:300件 102元/件 第四批:150件 105元/件 本月耗用a材料750件,分别以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计算成本。 先进先出法: 材料耗用金额=100*98+100*100+200*95+300*102+50*105=74650 材料成本/件=74650/750=99.53 后进先出法: 材料耗用金额=150*105+300*102+200*95+100*100=75350 材料成本/件=75350/750=100.45 在ERP中计算成本时 1 如果用移动平均方法,那么如果在前次计算单价时,如果出现单价错误而导致后续成本不准情况时,要修改时,就要把所有出库调拨销售的单据找回来, 重新修订,不好弄 2 如果是用先进先出的话,个人感觉资料处理量太大(每一笔的出库都要寻找对应的入库单价处理,如果是一笔出库跨在两笔入库资料上的话,要分录成两笔资料,麻烦),而且库存的单价不知在其它系统中是如何处理的(因为如果连着三次进货单价不同,而又没有出库的话), =================================================================================================== 机加工产品的成本 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设备折旧+厂房折旧+水电费 =================================================================================================== 出口货物成本&价格粗算法 计算出口货物价格是出口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很多公司中,计算产品价格的任务都掌握在财务部门手中,但作为贸易人员,也是很有必要了解的。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出口货物成本 88.89/8.03=11.07$ 这个成本只是估算出来的,因为计算成本时还必须考虑运费,保险费,退税利息和其他费用.在实际计算成本的时候可以把这些费用换算成美圆计,加到成本中. 从上边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 货物收购价格和出口货物是存在一定对应关系的,这个比率为100/11.07=9.03 这个比率跟退税率和汇率是相关联的,会随着退税率和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还没有一个名词可以描述它,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成本率吧,在数学运算中,它并不是一个常数. 这个成本率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换汇成本,换汇成本是购货实际成本和卖价之间的比例,因为以上是计算成本,所以实际上的换汇成本就是汇率8.03. 很多人在计算出口成本的时候直接用货物价格除以汇率,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计算方法,因为没有把退税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时候的的成本率就是8.03,跟汇率是一样的, 也就意味着出口的利润就是退税13% 利用成本率我们可以很方便地计算产品价格和利润率 比如产品价格除以成本率9.03, 这个价格说明产品没有利润率 产品价格除以 8.5, 说明产品利润率为 9.03/8.5=1.0623, 得到利润率为6.23% 当然产品价格除以8.03, 得到的利润率就是就是退税13% 如果以换汇成本来计算利润率,8.03的的换汇成本说明没有利润,高于8.03说明亏损 换汇成本为8的话,利润率为0.03/8.03, 3.7/1000 换汇成本为5,利润率为60.6% 依次类推,换汇成本越低,说明利润越高 如果收汇扣除费用是10000美圆,换汇成本是5的话,很方便的可以计算出总的利润就是3.03X10000=30300人民币 在汇率和退税率固定的情况下,成本率和换汇成本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 很多有进出口权的工厂在报商品价格的时候通常有人民币价格和美圆价格.有一个工厂所报的美圆价格是人民币价格除以8.9,9.03/8.9, 说明他们的美圆价格比人民币价格高出了1.46个百分点,当然这里有退税利息和其他因素.我们可以选择对自己公司更有利的结算方式. 有的保税区公司做保税业务或者是境外公司跟国内出口商做业务,只能以美圆或者其他外汇结算,这样计算成本和利润率就简单许多了。对外报价的时候直接以出口商的美圆报价来计算就可以了。 =================================================================================================== 一、 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 特点 其优点在于能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缺点是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适用范围 是实际工作当中运用最广泛的成本核算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以下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例1:货品A,期初结存数量15台,加权价10元,金额为15元0,发生业务如下: 销售11台,单价15元;采购10台,采购价格11元; 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销售时,成本金额为11*10=110;销售后结存数量:4台;加权价:10元;结存金额:40元;采购后,结存数量:14台;结存金额:150元;结存单价:(4*10+10*11)/(4+10)=10.71 货品A的加权价单价为:10.71元 个别指定法: 个别指定法又称个别计价法、分批实际法等。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它是指每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先按计划成本对存货的收发及结存进行核算,并及时计算存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月份终了,再按照一定比例将上述差异分配于发出存货的成本中,将已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78f70280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