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公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基础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整洁、安定团结的居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地区实际,经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心,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建设的文娱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城市做贡献。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六)不养家禽家畜,宠物办证,不任其到处乱窜扰民。 (七)节约用水、用电,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八)邻里和睦,相互尊重,谦让团结,敬老爱糼。 (九)积极参加公益、文体活动,营造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创文明社区。 (十)防火防盗,群防群治,进出门栋随手关好防盗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本《居民公约》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aff034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71f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