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商服务要求原则 本节所述之条列原则,是执行系统软硬件采购时一些与集成商服务谈判之原则,目的是为可以让通钢集团在采购设备时,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方式去取后未来的服务质量,通钢集团可以斟酌参考,并依当地的情况加以调整。 1. 首次购买设备时,将多年的保固合同一次谈妥(例如一次含5年保固),通常成本会较低。 请厂商保证未来增购主机零配件时(例如加RAM或CPU),其折扣应不低于首次整批购置的折扣,以避免零件采购被哄抬价格。例如首次采购主机为牌价3折,则该主机未来扩充CPU时,CPU的价格也应是CPU牌价的3折(或更低)。 2. 3. 服务需包含服务水平条件(SLA),例如『故障时4小时内人员到厂,8小时内完修,否则提供同级备件』的条件。另外服务应不仅止于硬件故障更换,当整体环境发生不明问题时(例如Oracle运行不稳定),集成商亦需到场协助问题厘清和处理,以避免未来发生不明确状况时,无人可支持问题处理。 4. 可考虑签定集成商人员驻厂合同,例如一周2天人员需驻厂协助问题收、效能监控…等事务。 设备要求验收后才能起算保固。 5. 系统集成要求原则 集成商在承接项目时,至少需完成下列工作项目: 1. 提出建置上述架构时,所需的各项软硬件、配接卡、线材等细部项目,除合约规定由通钢集团供给之器材外,其它一切材料、设备及完成本项目安装及试验工作所需之人工、机器与设备等软、硬件均属集成商之责任范围。 2. 集成商需先至通钢集团相关现场进行勘查,并于投标前提出环境要求(例如电力、空间、温度、网络…等),若得标后现场环境不符安装标准,而集成商也未先提出,则之后的变更所衍生相关费用,概由集成商负责。 3. 完成交付各主机之硬件交付安装、操作系统安装、系统更新(fix),线路连接。 4. 完成SAN储存之安装及设定、与各主机及SAN Switch的连接设定 、空间切割等。 5. 完成R6主机HACMP接管之设定,接管时需包含通钢集团所指定的系统服务(例如Oracle或WebSphere),接管中一切需要设定的动作及要求,概由集成商负责。 6. 完成R6主机上GPFS的设定,共享目录位置于实施时由通钢集团提出。 7. 完成WebSphere Network Deployment Edition及Oracle 10g/11g Enterprise Edition的安装及调适。 8. 完成BIG-IP 3400的安装,并依通钢集团所提出之导向规则,进行i-Rule撰写。 9. 完成Netbackup对Oracle DB的备份及还原设定,以及其它通钢集团所指定的备份来源,并且需提出最佳的磁带保存规划方式。 10. 完成i3 for Oralce的安装设定,并产制相关报表。 11. 上述各项目只要属原硬件或软件本身即有的功能,在未增加额外成本购置其它选项时,通钢集团得在保固其间内要求集成商实施该设备上的任何功能,集成商不得另外计费。 12. 集成商需至少提出项目执行计划、细部设计规划书、测试验收计划、测试验收报告、系统上线计划、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设定文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f48f53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