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地段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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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1.1及条文说明4.1.1内容。 地段类别 地质、地形、地貌 有利地段 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不利地段 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 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 (如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等 危险地段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 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一般地段 其他地段 不是很明确,例如:在中软场地土(20m等效波速140~250m/s的场地),若上部有软弱土分布(比如只有2~5m厚),那应该划属为对抗震一般地段,还是不利地段? 同样,在中硬场地土(20m等效波速250~500m/s的场地),甚至是坚硬土或基岩,上部也有可能有软弱土分布(比如只有1~2m厚),应该划属为对抗震有利地段,一般地段,还是不利地段? 1抗震不利地段的若干说明 按照表28.1-1所示的划分标准,下面对抗震不利地段划分意义做一简要说明: (1)软弱土 软弱土通常指饱和松散的粉细砂和粉质土,软塑或流塑状态的淤泥和淤泥质土,松散的人工填土、冲填土和杂填土。由于饱和松散的粉细砂和粉质土所产生的震害较为普遍,因此,规范中将其单列为1种类型。 强度较低的淤泥质地基。地震时则可能产生较大的震陷,而造成建筑物破坏。 震陷是在地震动的作用下土体产生的附加沉陷,在地震作用下会产生震陷的土有;饱和软土、结构松散的黄土和填土等。此外相对密实度低的地下水位以上的砂土和碎石类土也会发生震陷。 震陷的判别方法目前主要是经验法和室内试验法这两种方法,但都有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从经验出发,判别场地是否可能震陷,对软土利用其沉积年代、孔隙比、特别是灵敏度指标,并结合当地经验进行判别。 地下水位以上的砂土和碎石土,常可利用相对密实度进行初步判别,相对密实度低者产生震陷的可能性较大。 在填土地基中,冲填土地基震害较重,这种类型的地基多为旧水坑和洼地,冲填物多为疏浚河道的泥砂,多数地区潜水埋藏较浅,而使冲填土完全处于饱和状态,因此地震时易产生附加变形,造成较重的震害。宏观震害现象表明,杂填土和素填土地基也会造成较重的震害。 (2)易液化土 有关砂土液化所造成的震害现象,主要有:液化后的地基沉陷,特别是不均匀沉陷引起地基基础和结构破坏,地裂而引起建筑物上部结构破坏,喷水冒砂引起上部建筑物的倾斜和设备被埋没,液化引起地面的移动和河边坡的崩塌等。 (3)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 地震强震观测资料表明,这些地貌因素造成的孤突地形上的地面最大加速度较坡脚下高。历次地震证明,位于这些地带的建筑物震害指数与平地上同类地基相比要高很多。 (4)不均匀地基 浅层岩土在平面上的成因、岩性、状态分布明显不均匀地段,通常易于因不均匀沉陷而发生较重震害,而一般的不均匀地基(地基的土层成因和岩性相同,但地基的不同部分土层的厚度或状态有差异),则破坏较少。不均匀土层分布包括故河道、断层破碎带及暗埋的塘滨沟谷及半挖半填地基等。 (5)河岸和边坡边缘宏观震害表明,在现代河道、河岸地段,往往易于出现喷水冒砂及地裂发育现象,边坡边缘则易出现土质松动、滑动现象,由此而可能造成建筑物较重的破坏。 另外,在黄土地区,黄土湿陷性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尤其是Ⅳ级湿陷性黄土,可能由于地震作用引起不均匀沉降变形,从而对于工程建设造成破坏。 2 场地危险地段的若干说明 (1)滑坡、崩塌、泥石流 地震时由于山体斜坡的失稳,往往易于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岩石散落等现象,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损坏。 (2)地裂缝和发震断裂的错位 地震时的地裂缝现象通常可分为构造性和非构造性两种。构造性多出现在强震时宏观震中附近,并伴有错位现象。非构造性地裂多发生在河谷地区、河漫滩、低级阶地前缘地带、故河道河岸部分等地,一般易产生与河岸平行的地裂缝,土体则常常沿这些地裂缝向河心呈阶梯形下滑。 断裂对工程影响的评价,长期以来不同学科之间存在着不同看法。经过近些年地震区考察及不断地交流和研究,认为需要考虑断裂影响的主要是指发震断裂地震时与地下断裂构造直接相关的地表地裂位错带,也就是有些学者称之为地震时老断裂重新错动后直通地表的地裂位错带。建在这类位错带上的建筑破坏是不易用工程措施加以解决的,因此规范中划为危险地段应予避开。至于与发震断裂间接相关的受应力场控制所产生的地裂(如分支及次生地裂),根据唐山地震时中震区地裂的实际探查及地面建筑破坏调查结果(唐山强震区工程地质研究,198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为此类地裂带,对经过正规设计建造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影响不大,地裂缝遇到此类建筑不是中断就是绕其分布,仅对埋藏很浅的排污渠道及农村民房有一定影响,而且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解决,并不是所有地裂均需考虑避开。 首先从地震规模的角度看,蒋薄研究员的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内地地震断错形变—震级概率分布,可以明显地看出当M=6.5级时有95%的断裂不会出现地表地震断错形变,仅有个别地震才有可能出现。1989年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时,也曾对13个国家的历史地震资料做了统计分析,从分析结果可以明显地看出仅在8度或8度以上时才会出现地表地裂。新中国地震烈度表面地表现象一栏的描述中明确提出:当地震烈度8度或8度以上时地表才会出现明显的裂缝。因此,根据大量地震实例综合分析结果确定,在地震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时才需考虑地表位错对工程建筑影响是较为适宜的。 其次从活动断裂时间在建筑工程中如何考虑上看:经过不断交流协商,工程中的发震断裂主要为可能产生M≥5级以上的地震断裂这种看法取得了一致,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也给出明确定义,但对活动断裂来讲有一个什么时间活动过,工程上才需考虑的问题。经过不断深入研究交流看法,在活动断裂时间下限方面已取得了一致意见:即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只考虑1.0万年(全新世)以来活动过的断裂,在此地质期以前活动过的断裂可不予考虑,对于核电,水电等工程则考虑10万年以来(晚更新世)活动过的断裂,晚更新世以前活动过的断裂亦不予考虑。另外从隐伏发震断裂的评价方面看在基岩以上覆盖土层多厚?是什么土层?地面建筑就可不考虑下部断裂的错动影响。根据我国近年来地震宏观地表地裂考察,各学者看法不够一致。有人认为30m厚土层就可以不考虑对地面建筑影响,有些学者认为是50m,还有人提出用基岩位错量大小来衡量,如:土层厚度是基岩位错量的25~30倍以上就可以不考虑等等。这一问题,新修编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过程曾专门进行大型离心机模拟断层错动下不同厚度和土性的位错量试验,结果最大断层错距为1.0~3.0m和4.0~4.5m时,上覆盖层破裂最大深度为20m和30m。考虑到3倍左右的安全系数,建议8度和9度时上覆盖层安全厚度界限考虑分别为60m和90m。 基于上述认识和工程经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在发震断裂评价和处理增加以下要求: (1)对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情况,可忽略发震断裂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 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度; 2)非全新世活动断裂; 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前第四纪基岩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分别大于 60m、90m。 (2)对不符合本条l款规定的情况,应避开主断裂带,其避让距离不宜小于表28.1-2中对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的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1494d6b9f3f90f76c61b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