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城南新区滨江公园景观工程 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工程主要内容为:景观、绿化、水电工程。 二、编制依据 1.业主提供的CAD电子版图纸。 2.深圳源创易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福州闽侯城南新区滨江景观带、滨江公园景观工程》图纸(2011.9) 三、计价依据 1.《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2.《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的通知》(闽建筑[2005]1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闽建筑[2009]3号)。 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10]43号)。 5.《福建工程造价信息》闽侯2011年6月份信息价,部分材料价经市场询价。 6.2011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7.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 四、取费标准 1.工程类别:三类,其它措施费用取费按《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2.不计劳保费用。 3.风险费按0%计取。 4.税金按3.381%计算。 五、编制有关说明 (一)、景观 1.风车部分由于图纸不详,暂不计; 2.混凝土挡土墙部分暂按2米高度计取,实际以现场为准; 3.毛石挡土墙部分暂按1米高度计取; 4.成品灯柱、花钵等暂不计; 5.人工湖石材驳岸及驳岸基础暂不计; 6.主入口台阶钢筋混凝土,详结施无详图,钢筋暂不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32f521aaea998fcc220e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