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规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法规的概念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行政法规的概念是国务院根据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制定我国行政法规的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约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单位,但是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我国的法律,却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一、关于行政法规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二、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690f8e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