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收现金违法 作者: 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9年第48期 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吴大伯有些郁闷:本想在花城汇的“两颗鸡蛋”煎饼店买煎饼,却被告知店里不收现金,并且必须微信下单才能购买。 吴大伯平时也就用老人机打个电话,基本不用移动支付,对这种要求感到十分为难,最终只能放弃。 如今,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有些商家干脆不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然而,商家拒收现金,给很多不习惯使用移动支付的消费者造成了不便,带来的法律及社会问题也当引起关注。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措施,禁止商家拒收现金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拒绝收取现金是违反现行法律的。”广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陈北元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銀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陈北元说,从这条来看,人民币就是指纸币和硬币,通俗来说就是现金,拒收人民币指的也就是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 去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当下,商家拒收现金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管部门要持续发力,消费者也应该正当维护自身权益。 1 / 2 如果发现商家拒收现金怎么办?陈北元建议:“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摘自《人民日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8a71d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