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记忆:七尺深阅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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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类作品偏爱冷寂、安谧的意象,由此营构清幽悲怀的情致氛围。天下有喜在《一个有雪的夜》里讲叙一个飘雪夜晚的心情,静谧、安宁、无以名状的孤独感,让人冷静,理智,思考。我依稀想起去年他似乎也写过一篇雪文,写雪覆盖住世界也覆盖住许多非纯白的世象,那时的文字有种无形的呐喊的倾向。感觉上,天下有喜写2005年的这一场雪时,更贴近内心,平静了许多。落笔从容。他说这是一场娴熟老到的雪。有喜喜欢初雪,漫天纷舞的雪在他那里就入不得景致了。我个人私下不能同意,我不能批评浓重的雪的舞蹈,我喜欢那种从天上坠落下了的大如团的雪花。我生活的地方是难以看到这样的情景的,它在我的想象中很美,倾情以赴的样子。

有喜的文字,其承转合,过渡无缝。雪与风,本一体,与光,却是遥遥不及的事物,他借此粘合了他少年时的一段雪原里的孤独旅途。生死一线,多年后的雪夜里回想,有一丝感恩于无形中——“有很多人不会知道,一个雪夜里究竟会发生多少故事。

此篇文字于“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间徘徊,上半部分内敛蕴蓄;后文追忆往事,雪原的夜色已经描摹得很是摄人,怀想知青故事也是水到渠成。“而我,每次回忆起曾经的经历,也禁不住泪流满面 ”如此直抒胸臆,就略显得浅白。 前些日子阅读《惊竦》有些不能喘气的感觉。记得最深的是他的半句话:无知的勇变成了知晓的怕。记得那文里面写到几个关乎死亡的故事。舅舅不幸死在“我”的怀里;而“我”在危急中脑海里闪过的是舅舅的影象。“是舅舅在天之灵在保佑我。„„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从这次起,竟然相信了冥冥中真的有什么未知的事物遥遥地指向我们,无论是福是祸。

生死两重天,人逝去了,灵魂是否进入到我们完全陌生的另一空间?哲人穷尽终生的智慧来思考,给我们留下的一个让人安慰的断言:死亡或者毫无知觉,如无梦之夜一样痛快,或迁居彼界,得以和古来志士仁人相处,不必与为思想而杀人者打交道,实为无限幸福——这就是苏格拉底,他说:“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活着,谁的去路更好,唯有神知道。

《惊竦》里写到,“我”看到柴房里一束绿色的凶狠的且充满仇恨的眼光,那个奇怪的东西拖着长尾巴消失在黑暗中的时候,“我”吓哭了,吓病了,甚至无由来的联想到爷爷的死。年少时的深度恐惧,如今忆起,依然还是不可解。我想起很早读过的一篇文字,《片片催零落》林清玄一贯的风格。说他在上学路上看到,意外看到人们掘开了一冢古墓,墓冢内的妇人鲜活如常人,霓裳丝锦也鲜艳如新。在一回头恍惚之中,在朝阳之中,衣裳片片零落,那妇人也在一刹那间皮如土褐,肤损骨露。“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人天各异。”林清玄把令他的少年惊竦的一幕,感悟为:人是如此脆弱,一片片凋落着,从人而来的喜乐、怨憎、情爱、苦痛也是多么无告呢。 境界要真切。所谓真切境界,并非狭隘的限定为真实的场景,境界可以写实和虚构。真正的作者笔下,虚拟的意想,必然合乎自然;而写实的场景,经过作者的审美意识的过滤之后,也能更艺术地为主题服务。 天下有喜的《月光下的红舞鞋》我记不住里面任何一句话了,但是却有几幅图画盘亘在脑海:一抹惊艳的红、一袭月华、颓靡的灯、寂寥的角落„„虚拟的情景展示着真切的感受,亦真亦幻中,离殇抓住了人的神经,是离殇。黯然得不可商量。一篇好的作品,作者总能文字的背后,不着痕迹地渗透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与人类的基本普遍感情相通。感怀事过境迁、岁月流转,关乎一己之情感,睿智的作者有能力把一己之感上升到对命运的终极关怀上,从而感染更多人。

对天下有喜的作品,我读得并不是很多,有印象深的除了上面的几篇,还有《农夫手记》从文题上就可以知道作者的站位了。他的近期作品风格似乎更接近纸媒的风格了。(确切地说是《散文》之类的刊物的风格)朴素,直达要领。以前他有几文(《男人如花》《那曾


经的爱恋》的题目就太靓丽,有邀人眼光的嫌疑。客观地说,完全没有关注的目光和过多关注的目光,对于写作者来说,都是不太好的事情。

天下有喜的农村题材的写作是贴近大地的写作,代表作品《心行沧田》和《农夫手记》,给人印象很深刻。《农夫手记》里的《院子里的生灵》一节,写得很温暖和谐——这本是一篇沉沉的文字——就犹如讲述一个沉重的故事,开篇并不要那么紧锣密鼓,缓缓徐徐的,就把你的思绪带进去了,带到一个农家院子的深处,带到一片村庄的深处,带到一片大地的深处。那是很多人都熟悉的那种院子,我也是。可是我从没有提笔写。我与鸡埘边鸡们的温情、毛驴嘴边胡须般的枯草,隔着一道无形的屏障。更多的时候,我用飘飘渺渺的方式把它们写进记忆或记忆性的文字。其实是内心里一种自己不愿意承认的“看轻”虚空的自视清高把我与真实的现实“隔开”“隔”是写字的人的最大忌讳,“隔”即是远离真实,那就与“虚假”不远了,这种“虚假”与艺术上的虚构是两回事情。“隔”是一种逃避,在逃的人,思想闪烁游离,语词之间也就没有了生命和美感。 《农夫手记》写得最成功的一节是《碱泡子》确切地说,是碱泡子上空回旋的那群雁和不知名的鸟,还有河床炸裂的缝隙和声音,大地的声音。这是全文最具有感染力的取材,细腻、倾听、感受、融入,然后传递,然后阅读,共鸣,文字的魅力不在乎华丽,在乎共鸣。我看过写大地的文字,不少,光彩各异。天下有喜的这篇,苍茫,骨感,沉默,但是还有一种潜在的力量,不空茫。 如果说,阅读的深浅能够有个标尺来衡量的话,我愿意用“深七尺”来衡量我读《农夫手记》时的感受。对我来说,这是很不容易达到的理解深度。作为散文,这样切实的表达——其间也不乏妙曼的通感和浪漫的飘逸,如“白色的云在天上流淌,仿佛有哗哗的响声”——是我所不及的,对于大地,我只能把它读得更意想化,庄稼和树林,夕阳与夜色。好象我不是站在大地上,好象我站在一个更遥远的山头,迷蒙地看着我生活的大地,看着斜阳里的院落重门,我是写不好我的这片大地的,我终于明白了这一点,我终于承认了这一点。

关于写字,我一直以为,那原本一件最孤立无援的事情。前些日子,有朋友发一文稿过来,说让我“修改”,我说,我只能欣赏,我只能很忠实地告诉朋友我的阅读感受。我觉得一个人是不能随便修改别人的文字的。熟悉朋友的文字,那里面契含的要义,尚且不能完全透解,枝节里的微妙更是难以意会了;更何况陌生的作者与读者呢?(我就只认识且听里的作者天下有喜,文字外面的天下有喜我是完全陌生的,所以我读到的只是我自己的感受,与作者的写作初衷大相径庭也有可能,大相径庭也没有关系,文字离开了我们,就好象孩子离开了我们,只要有人善待,就很好了,至于怎么善待,就管不了了。所以于作者而言,“写作永远只能在寂寞中产生,在寂寞中进行,最后在寂寞中接受尊敬和喝彩”

关于阅读,我的感觉是:每个人在一部鸿篇巨制中所找到的共鸣,不可能是通篇,而是其中的一部分,那种共鸣往往具有私人意义,很自我。例如读《简.爱》,别人都酷爱其中“求婚”和“团圆”的章节,电影对白里屡屡见到的也是这几部分经典的痕迹。我比较喜欢34章,在泽庄,简与圣约翰在一起的部分。一个为了爱情而流落的女子,一个为了信仰而放弃爱情的男人,他们打破沉默寡言的外围,跨进推心置腹的门槛,他们用坚强、谨慎、高尚的心灵交谈。圣约翰要以夫妇身份带简去印度,为了他神圣的宗教。我比较喜欢这种克制而激烈的描叙,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以悲剧结尾的一场际遇。悲观主义的思想在我的世界观形成初期就不由分说地占领我脑子里所有的地盘,在我还根本不知道哲学和叔本华之前。我想,我读其他的章节没有什么感应,是因为知道简和罗切斯特迟早会重逢,对于一个已经知道了的完美结局,我没有耐心去品味个中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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