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资料 导语: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鲁迅的一些个人信息,欢迎大家借鉴! 民国七年(1918年)5月,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用现代体式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狂人日记》,载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民国九年(1920年),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中国小说史,6月,读《共产党宣言》中文译本盛赞译者。9月,发表小说《风波》。 民国十二年(1923年),8月,小说集《呐喊》出版;与弟弟周作人分居,迁至西四塔胡同61号居住,分居原因不明。12月,作《娜拉走后怎样》演讲,兼任女师大,世界语学校教师;《中国小说史略》上册出版。 民国十三年(1924年),7月,赴西安讲《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8月返京。11月,《语丝》周刊出版,鲁迅在首期发表《论雷峰塔的倒掉》,自此鲁迅成为《语丝》作家群的主将之一。 在鲁迅的个人生活中,有两件事对他的打击是沉重的。一个是他的婚姻生活,另一个就是与弟弟周作人的失和。鲁迅和周作人一直不愿意向别人谈及此事从而也使得这件事越发的扑朔迷离,成为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不可理解的事件。多年来,研究界对此形成了“经济说”、“失敬说”、“家庭纠纷说”等三种观点。第一种说法“经济说”认为是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花钱过于大手大脚,致使家中往往入不敷出,最后使得兄弟产生罅隙。第二种说法,认为是鲁迅与信子有私情,导致周氏兄弟不和。第三种说法,则认为是周家众人对信子的不满,导致兄弟关系的紧张。就否定“兄弟失和”是由于两人思想上的分歧来说,这三个观点是一致的。但是除此之外,学界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多大进展,三种观点也无法真正说服读者。 鲁迅的一生,曾经与两位女性有过婚姻或爱情关系,一是当他26岁的时候,从日本回到绍兴在母亲鲁瑞的主持下与山阴朱安女士结婚;鲁迅自与朱安结婚之后,直至病逝为止,并未与她解除这种婚姻关系(鲁迅深知一旦休妻,朱安就会遭遇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于是未离婚),鲁迅在外的日子,朱安一直照顾着鲁迅母亲的生活,从未有怨言;二是当他47岁的时候,从广州抵达上海,即与长期追随自己的番禺许广平同志同居。鲁迅病逝后,朱安女士到亡故的十余年间,和许广平同志一样,也一直作为鲁迅遗属同社会保持着正常的联系。 《呐喊》1923年8月,北京新潮社出版 《彷徨》1926年8月,北京北新书局 《故事新编》1936年,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 鲁迅生前所创作的未结集出版的杂文作品死后由蔡元培、许广平等整理出版纳入第一版鲁迅全集中,然而时间仓促,难免遗珠,1948年、1952年唐弢又整理出版了《鲁迅全集补遗》、《鲁迅全集补遗续编》,这些文章后以不同分类方式纳入各种版本的鲁迅全集之中,在这些全集中对这些文章总集所取名目颇多,以下皆以人民文学出版社XX年版《鲁迅全集》所取名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21b36f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