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用工是指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方式; (二)劳动合同制用工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工三种形式; (三)各公司的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工作岗位应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 (四)公司鼓励各子公司引进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能人员,有序补充一线人员,适当补充部分一般管理人员,严格控制增加后勤服务人员; (五)公司及各子公司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制员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1.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公司所规定的行业健康标准; 4.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可,国(境)外留学生能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职业素养、业务素质、职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9c877d40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