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项分包合同 工程分项分包合同书 总包方; 海阳市通海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所在地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 15 日内付总造价的 10 %,四层主体施工完毕付总造价的 10 %,主体施工完毕付总造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造价的 90 %,留 10 %做质保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兑付,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 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 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 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费的损失,有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到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检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包括甲方)施工安全管理的 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如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包括对第三方伤害)并对引起的民事、刑事负全责。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有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提供的机具,乙方应该认真保管爱护,如有 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 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提供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有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不能及时完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向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 的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清经济账目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工地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2、 所有职工必须入意外伤害保险。 3、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甲方):海阳市通海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平顶村网点、安置楼及公司所有 工程 二、责任期限: 2012年2月23日至 2013年2月22日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负责。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再教育. 3、必须使用监督部门推荐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作业人员。 5、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安全交底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起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包括甲方)施工管理的规定,重视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均有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伤害,并对此引起的民事刑事负全责.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护好原有公共设施,如造成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损坏,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人员的各种手续,施工人员要达到持证上岗。 六、其他: 1、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理赔,如不及时处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1)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甲方罚乙方1~2万元;(2)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甲方罚乙方2~10万元;(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甲方罚乙方10~50万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2 月 23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9dfefa61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