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网络团队 人肉搜索网络团队 人肉搜索”虽然具有诸多优点,但频繁的利用“人肉搜索”,会使公民产生过分的“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心理效应,造成社会恐慌,也会让网民产生疲劳和麻木心理,降低对“人肉搜索”的关注,“人肉搜索”应有的功能也随之降低。 总而言之,“人肉搜索”只能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才可运用,在人肉搜索找人 、寻人这方面做非常不错的有“人肉搜索网络团队”,很多热点人肉搜索事件都是他们搞出来的! 真正的人肉搜索怎么样才可以形成,需要那些因素才能够称的上“人肉搜索” 被人肉搜索方一般情况下都或多或少的做过以下的事情。 1.其行为极不道德。 2.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普通人知道以后会身不由己的产生愤怒的情绪。 3.身为“公众人物”或“公务人员”做出不道德或过激烈的行为举止。 4.弱势群体被有地方权势惨无人道压迫或者陷害。 5.对违背幼女意志对其做出违反法律或者不道德的行为的人 以上五条为我个人观点。下面的“人肉搜索基本因素"摘自于“人肉搜索网络团队” 1.被拐儿童因为记忆力迷糊而无法寻找到亲人的。 2.未成年人被他人进行性侵犯,无力告诉的。 3.未成年被他人强迫进行违法犯罪而无力告诉或证据不足的。 4.未成年人被他人骗进传销窝点,但家人由于没有经济能力或其它原因无法前往的。 5.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长期被被公、检、法、等国家公务人员或者权富侵犯或压迫,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主管部门不处理不做为的或担心被打击报复而不感告诉的。 6.教师长期对未成年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进行侵犯导致未成年学生的心理身理得到了严重的伤害。 7.教师严重违反师德,长期对多学生强拿索,教师以胁迫学生并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而不感告诉的。 8.正常人被他人迫害强行进行精神治疗的。 9.上访人员在上访中途,被他人或单位非法拘禁需要解救的。 10.因为非法强制拆迁导致房屋居住人重伤或死亡的。 11.因为非法强制拆迁而无家可归的,迟迟得不到安置的。 12.犯罪嫌疑人在拘押或服刑期间非正常死亡的。 13.已经怀孕5个月以上或经过检查以后医生告知如果不生,以后就无法怀孕的,孩子的父亲秘密离开,并对故意躲避女方。 14.未成年女性 怀孕以后不方便告知家人,但是男方由于逃避责任,秘密离开并且故意躲避女方的寻找的。 15.公务人员暴力执法导致严重后果的,而没有被处罚的。 16.公务人员严重贪污腐败,长期或大量苛扣国家或单位给于他人的补偿、资助、扶贫、物资等福利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a4bb7443323968011c9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