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青岛道一空优有限公司于2015年08月25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四章 第五条 原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郭金昌 232331197503060011 货币出资 臧文宝 370225196903280410 货币出资 宋成海 23102319730106181X 货币出资 现修改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郭金昌 232331197503060011 货币出资 宋成海 23102319730106181X 货币出资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出资金额 700万元 200万元 100万元 出资金额 900万元 100万元 年 出资比例 70% 20% 10% 出资比例 90% 10% 月 日 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5年08月25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本公司章程修改案。 二、全体股东免去原执行董事XX、原监事XX,选举 XX为执行董事,XX为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三、 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注:新股东签字) X年X月X日 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5年08月25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臧文宝将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作价200万元转让给郭金昌。转让后出资情况如下: 姓名 郭金昌 宋成海 身份证号 232331197503060011 23102319730106181X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 出资金额 900万元 100万元 出资比例 90% 10% 二、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 2015年08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b3e02b15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