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XXX塑料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吉林省中研高性能塑料有限公司章程于 年 月 日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原章程前言: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长春洁润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现修改为: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章程:第十五条 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长春XX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800万元,其中500万元,于2006年12月22日到位,300万元,于2008年1月17日到位,1000万元,于2008年11月27日到位。 现修改为:第十五条 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货币出资1800万元,其中500万元,于2006年12月22日到位,300万元,于2008年1月17日到位,1000万元,于2008年11月27日到位. 四、本章程其他事项不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吉林省XXX塑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79cdfa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