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为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掌握更多的跨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就业竞争力,我校2015年度继续进行辅修、双学位的招生。 一、招生专业 单独开班专业: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专业;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跟班修读专业: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二、招收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开设专业招生对象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类或理综1班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其它所有专业招生对象为全校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办学层次及修读要求 辅修专业:跨学院修读的,需依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30学分;在学院内部修读的,除了与主修专业重复的课程学分外,需按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20学分不同课程。 双学位:跨学院修读的,需依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60学分;在学院内部修读的,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需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50学分不同课程,主、辅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45学分不同课程。 四、修读年限 2-3年。 五、收费标准 辅修、双学位修读按学分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件及华师〔2011〕103号文,按照不同专业确定收费标准。不同专业学费在110-120元/学分之间。 六、教学方式与时间安排 教学方式分为单独开班和跟班修读两种。 单独开班的辅修专业课程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避开学生正常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 跟班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教学是跟着相应主修专业课程插班上课,具体的插班选课事宜需跟辅修开办学院教务员协商确定,有很大可能会与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冲突。 七、证书颁发 学生在毕业学期,可根据本人已修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情况,向主办院(系)及教务处申请辅修专业或双学位证书。主办院(系)依据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进行初审,报教务处审核(双学位还需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自主颁发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 学生主修专业不能毕业的,不授予辅修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待其主修专业获得学位证书后再予以补发。 允许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旁听生的身份修读所缺课程,合格者可补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 八、报名流程及办法 见教务处发布的《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九、注意事项 辅修、双学位教育为非学历教育,因此其相应的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不能在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4052d8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