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1)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在第一章民法概述中间,第一个问题就是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民法通则》其次条有明确规定: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公平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里面所讲的公平的财产关系既包括财产归属关系也包括财产流转关系。这里的公平的人身关系主要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公平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例:以下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有( )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这些都是社会关系,但是这些社会关系中间哪些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呢?我们讲民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公平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自然人乙和自然人甲之间电脑买卖合同关系,这固然是公平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缔结的婚姻关系这也是公平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这固然也是公平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这就 不是公平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个关系民法不予调整,它不是民法的调整对象。ABC是正确选项。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依据教材大纲,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和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通则》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假如是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形状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不是适用中国法呢?一般应当说适用所在地法,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尚博学校供应) 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民法适用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船舶,航空器。 例:以下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应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 中国驻南斯拉夫 B. 中国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中国籍) C. 中国开往纽约的(中国籍)船舶 D. 中国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大使馆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依照现行的国际惯例,大使馆是一个国家领土的延长,因此在大使馆内发生的民事关系适用国内法。对国际列车我国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国际列车标明是中国籍的应当与船舶飞机是一样的。对于船舶和飞机假如是该国国籍的,适用本国法,所以这道题ABCD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4f6a1334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