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业务客户须知 一、总则 1.本须知所指个人实物黄金业务 (以下简称实物黄金业务) 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依托本行业务处理系统,为客户提供实物黄金购买、代保管、提取和代保管回购等服务(建设银行只对投资金条办理代保管回购)。 2.建设银行实物黄金业务服务网络和渠道包括全国范围内开办实物黄金出售、 代 保管、提取和代保管回购等业务的营业网点。 3.建设银行对客户购买实物黄金的委托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4.客户在建设银行购买实物黄金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在建设银行办理相关业 务,即为客户同意并自愿遵守本须知的有关条款。 二、实物黄金业务的办理 1.客户必须以实名进行建设银行实物黄金的购买、 申请代保管等服务。 办理业务 时,客户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客户应保证在办理实物黄金购买、代保管等业务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否则由此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3.客户购买、代保管回购实物黄金的金额超过规定限额, 须按照人民银行及建设 银行有关大额交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建设银行出售的实物黄金配有产品品质证书,请客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客户通过提金网点购买实物黄金并且未提取前, 可委托建设银行代保管所购买 的实物黄金;客户通过非提金网点购买实物黄金须同时办理代保管。代保管须在原 购买网点办理,对于已提取实物黄金,建设银行不提供代保管服务。 6.客户申请代保管时,须设置代保管密码,提取或回购时须凭此密码办理。 7.客户若通过提金网点购买实物黄金并且未申请代保管服务, 须当日在原网点办 理实物黄金的提取。 8.客户提取代保管实物黄金需到指定提金网点办理, 并需要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网点预约。 9.客户在办理提取时, 须提供购买或申请代保管实物黄金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 及代保管收据等材料,正确输入预留密码。若委托他人办理,则代办人需同时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退换。 11. 建设银行不承诺客户提取的黄金产品具体编号,但保证产品类型相符。 12. 客户实物黄金代保管时间在建设银行规定期限内,可免交代保管费,超过规定期限将计收代保管费,并在客户提取或代保管回购时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及免费10. 客户办理提取前,应在提金网点柜台当面确认黄金产品实物,提取后不办理 时间以建设银行公告内容为准。 13. 申请代保管成功后,建设银行将为客户出具代保管收据,请客户妥善保管代保管收据及预留密码、身份证件, 如因上述代保管收据、密码、身份证件丢失、被盗用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14. 代保管回购是指客户将在建设银行购买并进行代保管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实 物黄金按照建设银行公布的回购价格卖回给建设银行。 目前建设银行只对投资金条办理代保管回购。 客户办理代保管回购,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保管收据。若委托他人办理,则代办人需同时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保管收据。 15. 客户通过建设银行网点系统、电子屏幕等查询的产品报价仅作参考使用,实际成交价格以网点交割单、电子渠道成交记录等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三、挂失 1.如发生代保管收据遗失、损毁、被窃,代保管密码泄漏或遗忘,请客户按照建 设银行有关规定立即向原申请银行申请办理挂失手续。若委托他人办理,则代办人 需同时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被他人 冒领的,由客户本人承担损失。 2.为保证客户资产安全,解除挂失、挂失补发收据、解除密码挂失、挂失补设密 码、密码修改业务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3.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 须在五日内到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逾期口头挂失自 动失效,代保管凭证书面挂失七日后可在原网点办理挂失补发收据,密码书面挂失 三日后可在原网点办理挂失补设密码。 4.办理书面挂失须按照建设银行有关规定交纳挂失手续费。 四、风险提示 实物黄金业务面临包括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指实物 黄金可能无法及时变现)、通讯系统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在内的各种风险。受国际 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客户 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可能涉及的风险。在建设银行办理实物黄金业务的客户,均 视为愿意承担由于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 五、附则 1.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2.客户应对其本人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本须知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给建设银 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实物黄金业务服务的内容、操作流程、客户须知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 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建设银行与客户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 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建设银行的调整内容,客户有权向建设银行申请终止实物黄金业务相关服务。客户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继续使用建设银行实物黄金业务服务的,视为客户接受建设银行对实物黄金业务服务的相关调整。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客户须知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应本人要求,建设银行已经就本客户须知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本人对本客户须知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同意遵守本客户须知,自愿承担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的投资风险。 客户签字: 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9330e4f8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