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麦黍稷涉密文件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银行以及资管公司等提供的不良资产表、文档、报表、会议纪要、资产包内容等。 二、密级划分 (一)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二)密级标识 密级由公司领导层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三、文件外发 (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外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二)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三)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领导层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四)外发公司涉密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 (五)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向余振说明,并经公司领导层签字批准后方可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b540cdf7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