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款申请书 ZD公司财务部/GZ/ZJN: 西南办事处现已确定办公室及展示厅地址(CDSS东大街HJ大厦B幢502室),并已交纳定金三千元。大厦物管要求我们在本月二十六日签订正式合同,并且预交四个月租金。现就XL办事处有关开办前期费用向公司申请如下款项,望办理为谢! 一,所租物业前期应交季度租金及押金:28000元(每月租金为7000元及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二,展厅及办公室的土木装修: 1,办公室(约50平方米)隔墙及天花板费用约5000元 2,展示厅(约75平方米)打通隔墙及部分地砖改造,现有的天花板的拆除及墙面刷漆费用约为13000元 3,展示厅及办公室的灯具安装约5000元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办公桌椅6—8套,约4500元 2,接待室沙发,茶几,文件柜等约为5000元 3,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电话,各种办公用品及耗材约14500元 四,月工资、差旅费及其它约25000元 五,展示厅所需灯具、展示架、模特等暂不计算在内。如总公司不发过来望公司核算另加。 综上所述,合计费用约为人民币100000元 ZD公司XN分公司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注:请将款项存入DSW账号:95599 8046 XXXX XXXXX(中国农业银业CDQS桥支行) 台大医学院「教研业务专款」请款申请书 兹为 ,拟支付下列各项费用共计 新台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所需经费拟请同意由「教研业务专款」项下支出。 差旅费 设备费 开支科目 维修费 业务费 其 他 品 名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用 途 共 计 承办单位 申请人: 单位主管 决行 院 长 会办单位 专款承办人 会计组 事务组 应于系统竣工后2个月内自行完成验收(内部验收),并检具拨款文件,送请本院查验及代为请款。 申请拨款文件如下: 补助款核拨申请书 补助款领据。 系统竣工及完成验收证明表。 履约保证文件。 系统支出凭证(统一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依建筑法取得之使用执照复印件(免建造执照、杂项执照者免附)。 台电电源引接同意文件复印件(独立系统者或经台电认定免申请引接同意者免附)。 依法登记开业之建筑师或土木技师或结构技师签证文件复印件及函送该管直辖市、县(市)政府备查文件复印件。 申请装设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时,检附建造或杂项执照者,于系统竣工申请拨付补助款时需检附使用执照。 系统若属并联或混合型式,请依经济部相关并联技术规范,向台电公司办理申请并联同意。若未于请款期限内核发者,应检附已提出申请之证明文件代之,并于获得电源引接同意后行文通知始进行本系统查验及拨款程序。惟请款期限后十二个月内台电电源引接同意仍未核发者,合约失其效力,不予拨款。 系统结构安全部分应由依法登记开业之建筑师或土木技师或结构技师签证负责,并函送该管直辖市、(县)市政府备查。若系统已纳入使用执照申请内容者以使用执照替代。 系统竣工后,负责系统之运转及安全维护与管理工作五年,期间并于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五日前,依照规定格式向本院申报前三个月之电能生产及使用状况数据。 依96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附属单位预算共同项目编列标准」规定,凡中央机关已编列预算补助地方政府,应通知受补助之地方政府纳入其预算办理,并于请款时检附纳入预算证明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20e34a2b160b4e767fcf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