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务员体检通知范文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9月10日(星期四)进行。各考生于9月10日上午6:30前到泰山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停车场(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市政府东侧)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22〕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22〕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须知 1.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按违规处理。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本次体检费每人32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医院缴纳(因收缴手机,请自备现金)。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体检集合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3f36d3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