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作者:暂无 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0年第12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建立完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管体系、考核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 ◎建立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实施办法》,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定期会商。 ◎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制度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关于进一步做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 ◎建立驻村帮扶制度 出台《贫困旗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上下联动、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 ◎强化控辍保学制度 建成全区控辍保学动态数据库,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狠抓就业精准帮扶。 ◎完善健康扶贫保障制度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实施大病慢病分类救治,健康扶贫防病“六大工程”。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 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案,制定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办法,优先支持特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保障特困户住房安全。 ◎全面推动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巩固提升 制定《水利扶贫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和扶贫资金用于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应急供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制定林草生态扶贫各项政策 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扶贫2020年实施方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自治区林草生态扶贫挂牌督战方案》,实施林草生态扶贫各项政策精准到户再排查、再落实。 ◎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出台救助兜底保障扩面政策 精准实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因疫因病家庭收入扣减、纳入低保贫困户“渐退期”等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度扩大救助保障范围。 建立适应需求、供给有力的投入体系 ◎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分配资金 着重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革命老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出台一系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制度文件 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通知》等文件。 ◎建立政府主导、银行参与、市场运作的金融扶贫机制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重点支持57个贫困旗县贫困农牧户、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贫主导产业。 ◎形成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框架体系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有关政策的答复》《关于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建立凝心聚力、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 ◎开展京蒙扶贫协作 一是与北京市签订《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协作对象覆盖全区31个国贫旗县。二是出台《支持北京市企业开展扶贫协作产业合作优惠政策》,京蒙扶贫协作助力消费扶贫和稳就业等文件。三是与北京市9个对口部门分别签订人才合作、劳务协作、电商等领域的合作协议,北京16个区与内蒙古31个国贫旗县分别签订携手奔小康和劳务协作协议。四是修订完善《京蒙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五是建立京蒙扶贫协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六是建立工作季报统计监测制度和资金项目月调度机制。 ◎积极推动社会扶贫 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组织104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工作,下发《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工作的通知》。 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健全监管机制 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嘎查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 ◎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先试先行 2019年率先在全国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构建起扶贫资产底数清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营专业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县乡村三级管理台账,确保扶贫资产持续保值增值。 ◎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扶贫项目五级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信访制度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扶贫系统信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自治区扶贫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建立领导包联盟市机制。三是坚持信访会商会议。四是加强信访事项督办工作。五是加强信访核查报告的审核。六是建立信访通报机制。七是建立考评机制,把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纳入盟市党委政府扶贫成效考核监控指标体系。 建立工作落实、最为严格的考核体系 一是建立多角度、全方位综合评价成效考核机制。二是建立脱贫攻坚进展及成效的全面检视的评价机制。三是形成了分级分类精准约谈机制。四是制定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党委政府(行政公署)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五是建立贫困县退出管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可资借鉴的三方参与机制。 (许美芳、赵一鹤综合整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6b364ba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