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暑期作业安全,预防中暑等事故发生,使防暑降温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饮品、咸菜、绿豆、白糖等)管理方面更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制造部辖区设备室、综合室、各作业区,区域内外协单位。 三、防暑降温物品领取发放管理: 1、防暑降温药品领取:制造部安全治理组提出书面申请,(部长签字后盖章,一式两份)→安全部备案(部领导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存档)→医院领用(申请存档)→安全治理组向作业区发放(建立发放记录)→费用结算(暑期结束后)。 2、防暑降温物资领取(绿豆白糖):制造部安全治理组提出书面申请,(部长签字后盖章,一式两份)→食堂领用(申请存档)→安全治理组向作业区发放(建立发放记录,每个作业区只准设立一个点)→作业区自行熬制(建立使用记录)→费用结算(每旬一次)。 3、冷饮、榨菜领取:按照公司要求设立送货点,周边作业区统一在送货点领用。(具体位置及负责人另行通知) 4、需要走ERP计划项目由安全治理组提供数量,设备室负责提报计划。 四、防暑降温物品日常管理: 1、制造部、作业区两级必须建立电子版领取、发放台帐及手写版发放记录,领取人必须本人签字,记录按年度归档。 2、各作业区统一设置防暑降温物品接收点,并设专人负责接收发放管理。 3、冷饮原则上每日只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安排,一般发放时间为上午。各作业区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冷饮互相调节使用,但必须做好记录。各作业区冰柜为放置冷饮所用,禁止存放生肉、生鱼等私人串味物品。 4、按照公司规定,夏季冷饮品种统一为老冰棍,各作业区严禁私自调换为雪糕等其他品种。如确需调换,必须由接收点负责人提前一天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将需调换的数量及品种报安全治理组宋明宇,安全治理组统一安排。 5、记录要求:制造部发放记录要求具体到各作业区、科室;各作业区发放记录要求具体到班组。作业区可根据岗位需求自行调配使用,但要求记录准确,作业区领取数量=发放到班组数量+作业区结存数量。台帐需随时更新,具有可追溯性。 6、作业区领取用量由制造部统一掌握;班组领取量由作业区统一掌握,要求按“需”发放到人头,不得浪费,不得搞人均分配。对特殊高温天气、遇各类检修或大型露天作业时,可及时调整防暑药品发放量,但在发放记录中必须予以注明。 7、作业区内“三外”单位防暑降温药品实行自给,各作业区不得给“三外”单位提供日常防暑降温物品。 8、对于“厂内车辆驾驶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天车操作人员、铁路运输调车员、高压电气作业,以及对藿香正气口服液(正气水)内乙醇成分过敏人员”,作业区、班组在发放药品时要进行区分,避免服用口服液(正气水),应改服用其它药品(如胶囊等)。 9、各作业区对防暑降温工作要引起足够重视,各作业长为第一责任人,作业区设专人管理。所有发放各类防暑降温物品严禁员工带出厂外使用。 10、制造部每月对各作业区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给予考核。 11、如公司对防暑降温用品提报有其他要求,以公司要求为准,安全治理组负责及时传达、组织实施。 五、考核: 1、作业区无领取、发放台账,考核作业区主要负责人100元,连带作业长50元。 2、作业区台账建立不清晰,记录不准确,数量不对应,每次(处)考核作业区主要负责人100元,连带作业长50元。 3、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冷饮种类的,每次考核调换人现金100元、连带考核作业长50元,同时安全组下发通报考核冷饮厂家1000元。 4、对防暑降温药品管理不善或不按标准发放,造成浪费的,以药品规定使用的最小单位单价10倍考核相应责任人,并按50%连带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及作业长。 5、员工将防暑降温物品带出厂外使用,检查发现后以药品规定使用的最小单位单价10倍考核相应责任人,并按50%连带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及作业长,公司部门检查的加倍考核。 6、对于“三外”单位未配备满足现场使用防暑降温用品的,根据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 7、外委单位未经上级审核、批准私自使用作业区防暑降温用品的,视其私自使用物品价值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 六、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部门。 附件:《制造部防暑降温用品领取发放记录模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87d69da5d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