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 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17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 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 上 ) ,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可以采纳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助。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 6 月至 8 月安排劳动者在高 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个月不低于 60 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 不可以采纳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 ( 不含 33℃) ,按每人每个月不低于 45 元的标准发放。 ( 常有高温工作岗位包含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可以采纳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 ;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拟定。比方辽 宁省每年 6、7、8 月 3 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 降温费发放时间为 6-9 月。 【温馨提示】:高温补助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 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可以采纳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才能获取高温津贴,因为我国各城市状况存在差异,高温补 贴标准 (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 与发放时间并未一致,均由各省市依据当地实质状况自行拟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 比方天津防暑 防暑降温费不可以用绿豆汤凉茶等取代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薪资中的一部分。假如你所在的单位蓄意闪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也许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件取代高温津贴,都属于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应足够的、吻合卫生标准的防暑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降温饮料及必要的药品。但企业不可以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助。高温补助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代替供应防暑降温饮料。所以,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率则纳入薪资总数计算。 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薪资标准 其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由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假如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花费。 相关问题解答 一、防暑降温费哪几个月发放 ? 【回答】:不一样城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不一样,详情请拨打 12333。 二、防暑降温费一定发吗 ?假如单位不发怎么办 ? 【回答】:防暑降温费一定发放。如单位不依据规定发放,可经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 12333 投诉。实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 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防暑降温费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回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条例》规定,“个人获得的应纳税所得,包含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依据获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b78727ba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