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等级评定细则 为了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核,促使学生按《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为评定学生品德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操行等级计分办法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操行等级每学期评定,并据此确定学生在校操行等级。 学生每学期操行基础分为80分,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或扣分。 (一) 加分标准 1、学习勤奋、学习成绩总评在全班前5名者,分别加6~10分,消灭不及格者,加2分; 2、主动为学院各部门、班级或他人做好事,被班主任或多数同学认可的每人次酌情加1~3分,因做好事受系(部)或学院表彰的学生,分别加1~3或3~5分;拾金不昧者,加1~10分; 3、劝阻、制止或举报不文明行为或不良事态,避免纠纷者,加3~5分;见义勇为受学院或上级表彰者加10~20分; 4、被评为月度“卫生示范宿舍”的,宿舍成员当月每人加1分;被评为学期“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期末每人加2分;公益劳动评为“优”者,加2分; 5、积极参加院、系两级组织的义务劳动者,加1分,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者,另加1分; 6、参加学院或专业系(部)的群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学院表彰者加3~5分,获专业系(部)表彰者加1~3分; 7、参加学院各类协会、兴趣小组,成绩突出者加1~3分; 8、参加各类宣传栏、黑板报的出版工作,每次加1~2分;积极撰写宣传栏稿或广播稿,其稿件被刊出或被广播者,每件加1分;文章被院刊、市、省报刊采用分别加3、4、5分。 9、生活俭朴、团结友爱,为帮助他人捐资献物表现突出者,加1~5分; 10、学生干部由各考核单位在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视工作态度及业绩,加1~8分。 11、其它表现突出的行为,酌情加1~10分; (二) 扣分标准 1、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平时学习态度,每门次扣3~5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3分; 3、上课、开会(含主题班会、班团活动、时政学习)大声喧哗或有其它扰乱秩序行为者,视情节扣1~5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4、不讲卫生,乱扔、乱倒、乱吐、乱涂乱画、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视情节每次扣1~3分;寝室、教室、包干区卫生积分低于8分扣当天值日生1分;无故不值日或因不负责而受到批评处罚者,每次扣3分; 5、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大声吵闹、点蜡烛者每次扣1分;无故晚归者每次扣3分; 6、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5分; 7、公益劳动评定为“不及格”者,扣5分; 8、在公共场所及禁烟区抽烟,违章用电等行为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视情节每人次扣3-5分; 9、不配合学院调查有关事件者,每次扣3~5分;不配合调查且态度恶劣者,每次扣5~10分; 10、在群体事件中,不听劝阻,起哄者,每次扣3~7分;无理闹事者,每次扣10~20分; 11、男女交往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5分;着装打扮怪异与学生身份不符者,每次扣1~5分; 12、其它未列的违纪但不够成处分的行为,视情节扣1~10分。 二、学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 (一)等级和标准 1、个人积分达80分者,有资格按积分排名进行“优秀”、“良好”的评定(“优秀”不超过全班人数的25%)。被评为先进班级的,该班“优秀”等次的名额可增加5%;被评为文明班级的,该班“优秀”等次的名额可增加3%。 2、个人积分60—79分者为“合格”。 3、个人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4、受纪律处分者,操行等级为“不合格”。 (二)考核与评定 1、每日的考核由值日班干部和值日生负责记录。 2、每周召开班委例会,总结复查考核记录,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评定。凡单项分值在5分(含5分)以上的加分或扣分须经集体讨论或经系主任审批。 3、每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定专人将考核、评分一式两份填写,一份张榜公布,每个月的第一周内将上月的操行评分情况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各系(部),并保存原始记录,告知学生本人。 4、学期末由班委、团支部联席会根据学期操行考核原始记录,对每位同学给出操行分,并报学工处备案。再根据期末成绩按规定加减分,得出最终操行分并评定学期操行等级,报班主任或辅导员审定并在班级公示后,交专业系(部)复核并报学工处审查、备案。 (三)评定的处理 1、学生操行等级的评定结果要记入成绩册和学生档案。 2、学生操行等级的评定结果要与个人“评先”及奖助贷申请挂钩。学期操行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各项评先,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8a7b8a8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