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对中学生品德进行评定是中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定,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进步。依据《中学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操行评分标准 学生每周每人基础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的思想品质、行为表现进行加、减分,每大周考评一次,实际得分为该生周操行成绩。每学期将每周成绩相加的和除以周数,得出该生学期操行成绩。 一、加分的内容及标准: 1、全周出满勤,无旷课、病事假、迟到、早退者,加6分。 2、全周无缺、迟交作业现象,某科作业在班级得到任课老师公开表扬的每次加2分。 3、担任校级学生干部,工作一贯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有突出成绩者加3分。 4、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及组长、室长等,主动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搞好班集体工作一贯积极,带头维护执行校纪班规,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突出成绩者加2分。 5、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一次加2-10分。 6、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有社会公德心,敢于同不良行为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做出突出贡献者加5分记入学期成绩。 7、在自然灾害、师生重病以及重大事故中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抢救或保护公私财物或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视其情节给予特殊奖励外,在学期成绩中加10分。 8、勤奋学习,参加各种比赛获全校前三名分别加5、3、1分;市、县前五名分别加8、6、5、4、3分(该条在学期成绩中加分)。 9、对学校或全校同学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被评为先进集体(小组、寝室、支部、班级等),经学校批准在学期成绩中加4分(加在每位成员名下)。 10、团结同学,能主动化解同学间的矛盾并得到班级认可一次加4分。 二、减分内容及准: 11、男生留长发、剃光头、染发、烫发,女生戴首饰、染发经教育不改的扣4分。 12、打赤膊,上课穿拖鞋,仪表严重不整,一次扣4分。 13、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果皮及课桌、床铺附近有垃圾,一次扣2分。 14、在校吵架、酗酒、吸烟一次扣5分。 15、说粗话、野话,给老师、同学取、叫绰号、骂人等,一次扣5分。 16、斗殴或赌博,校园内放鞭炮,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一次扣10分。 17、看黄色、暴力、迷信的坏书刊、淫秽录像,听唱不健康的歌曲,扣4分。进营业性网吧、舞厅、酒吧、音乐茶座、台球场,一次扣4分。 18、拾得他人或公共财物不退还者,一次扣4分。 19、有意窃取他人或学校财物,一次扣10分(学期成绩中扣)。 20、男女交往不正常,谈恋爱,扣10(学期成绩中扣)分。 21、搬弄是非、作伪证、隐瞒姓名或身份,有意撒谎,严重讥讽或中伤他人,扣5分。 22、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他人房间,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扣3分。 23、对老师直呼其名者一次扣4分。 24、对本校教职工不尊重,同教职工顶撞或吵架,扣5分。 25、无故不参加“三操”或规定应参加的体育及课外活动,一次扣4分。 26、无故不按时就寝,灭灯后在寝室内高声喧哗,扣4分。 27、睡眠时间在寝室里下棋、玩牌、聚会吃喝、放收、录音机、吹奏乐器、点蜡烛、照灯、玩手机,一次扣10分。 28、留宿外客不申报,一次扣4分。 29、当值日、值周不按时到位、不负责,做室长不履行职责,一次扣3分。 30、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按时完成分配的清洁扫除任务,一次扣5分。 31、集会时不守秩序,一再说话,哄闹(包括集体),一次扣4分。 32、集会时看书报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一次扣2分。 33、在墙壁、门窗、公布栏或板报上乱抹乱写画,以及扯毁学校的牌告、重要通知或其它张贴品等,一次扣5分。 34、借用公物或图书不按时归还,任意搬走挪动公用设施,一次扣4分。 35、故意损坏公物(除赔偿外),一次扣10分。 36、上课(含自习、辅导、早读课)未经允许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37、上课看与课无关的书,打瞌睡,或有意扰乱课堂秩序,扣3分。 38、无故旷课(含自习、辅导、早读课),每节扣3分。 39、校内电路插用电器,在寝室点蜡烛者一次扣4分。 40、请假不按时返校,请假手续不合规定,一次扣5分;(不按时销假按旷课计算,并另加本条扣分。) 41、不按时完成上交作业,抄袭作业,一次扣2分。 42、住读在校期间不请假在校外住宿,周末、节假日留守学校却不按规定出校、返校,一次扣5分。 43、浪费粮食或食物,严重浪费水、电,一次扣5分。 44、攀摘花木或因过失造成花木折损除照价陪偿外一次扣5分。 45、看见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不劝阻,并为之辩解,一次扣5分。 46、非集体执行公务,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一次扣10分。 47、受学校通报批评,扣10分;警告处分,扣20分;严重警告,扣25分;记过处分,扣30分;记大过处分,扣35分;留校察看扣40分。(在处分周扣除,因犯本项其它条款行政处分,只按本条扣分。) 48、使用手机没收后扣10分。 49、一月累计缺课(含病、事假)超过35节,每超过一节扣1分。 50、冒用或借用伪造出入证或把出入证借给他人使用一次扣5分。 本细则作为班级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班班委会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对每位学生每周考核一次,将周考核成绩表上报政教处存档。每学期期末由政教处核算一次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ab122503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