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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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

新规定: 一、申报范围:

1、新聘用于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2、经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推荐的、担任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青年人才。 二、评审办法:

1、根据申报者申报材料及面试表现综合评定,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为标准确定职称:

1)申报者在申报科目或者相关科研前沿领域取得较好成果;

2)申报者从事高等教育学术研究和教学过程中展现出较高的能力。 2、职称评审的最终结果及分级标准由省级人事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及情况确定。 三、评审补助:

1、国家根据不同级别职称评定的基本标准,可对申报者提供酬金等支持;

2、职称评审中取得一级职称的申报者,除可收到国家的奖励外,还可以收到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补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14631130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