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转型期新型劳资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时间:2023-01-01 02:29: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我国社会转型期新型劳资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摘要】社会转型期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论述了构建新型劳资关系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

社会转型;劳资关系;政府监督;协调机制;合同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反映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的劳动关系也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构建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影响民众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甚至维系着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安全稳定,同时,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在社会转型期保持迅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需要建立起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才能使得劳资关系形成规范有序,和谐互动的良好状态。



一、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达到明晰化、契约化、市场化和法制化,急需完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来规范。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加快推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奠定了一定的法制基础,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在200811日全面实施。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我国的立法工作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该明确和细化各项法律条款,增强操作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在实践中,还应加大劳动执法和劳动监察力度;借鉴国际经验设立劳动法庭。



二、加强政府的有效监督

建立劳资双方共享利益机制。政府应该让企业主明白,劳动者参与利润分配是所有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的劳动者理应享有的权利,更应该强化落实按生产要素分配纷纷原则,使得劳动者与企业主共同分享利益,让企业主切实感受到与劳动者分享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是大有好处的。



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劳动争议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政府通常是以调解者、调停者、仲裁者的角色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矛盾。由于政府的无为和却为,珠三角地区出现了一些劳工NGO公民代理等重要的民间力量,他们获得了民工和群众的大力支持,




有着较大的生存空间,政府应该对于这种组织给予大力的支持和扶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三、构筑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

大力倡导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在我国构筑三方协调机制,主要应该发挥政府在其中的责任,政府为保证集体谈判活动能够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应该制定和颁布有关主体资格、主体责任、谈判程序和具体内容等方面的法律和制度,这样可以为劳资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奠定基础。



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并且完善集体合同制度,要加强企业主和劳动者的组织化程度,使他们在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时处于平等的位置。不能主要体现资方的单方面意志,把劳动者放在弱势地位。在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集体合同机制的推行,可以由劳方代表工会和资方代表来针对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通过集体协商来提高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水平。



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要突出工会的民主性和独立性。在工会活动中,必须落实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制度及内部民主治理制度,工会的领导必须由工人经严格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同时要拓宽选拔工会干部的渠道,探索和推行工会干部直选制,使工会真正反映员工的利益和愿望,切实为员工和群众服务。工会独立性的实现首先应该排除那些影响工会开展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改变当前工会过度依赖于企业的现状,保障劳动者的结社权的落实,让工人根据自愿结合、自愿参加的原则,建立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系统。要把那些熟悉法律,有知识有才干,有公正感的劳动者选为工会的领导者,避免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劳动者的雇佣、解雇有直接随意的权利,具有评议监督权的工会管理人员应该对此发挥自己的职责作用。高工会的维权能力。通过工会组织让劳动者充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并运用诱导式、自主式的方式对工人进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五、强化劳资双方的素质教育

一方面,提高企业主的素质与能力。为了提高企业主的自我约束能力,就要促进企业主组织化程度的提升,目的也是维护企业主自身的合法利益,建立新型劳资关系是促进劳方和资方形成双赢的状态,促进整个社会财富的增长。工会的功能在逐渐的健全和完善,于此相对应,企业主组织业应该逐渐成熟,以此来达成真正的制衡的力量,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另一方面,推动劳动者素质和能力提升。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要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法律培训,把企业工人的维权意识的强弱和法律知识的熟悉度作为评价一个企业优良的重要指标,这样才能使劳动者的行为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觉悟,只有劳方和资方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才能避免不懂法带来的劳资冲突。同时,对劳动者进行文化职业技能的培训。可采取工人参加培训,政府和企业共同买单的方式,这样既能促进工人的素质和技能的提升,也可以做到各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7054f2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