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家属写求情书给检察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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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家属写求情书给检察院格式 请求县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

Xxxx xxxx xxxx等人决定不起诉的

县人民检察院:

我是县镇村村民陈x,我与邻居陈x因民事相邻权发生纠纷,造成我全身多处淤伤,鼻梁断裂,经法检已构成轻微伤;75岁老母亲因陈x之母周x人身损害造成腰椎断裂(经法检构成轻伤偏重、九级伤残)发生四个月后,又因周林及陈华、陈水共同参与而蒙受铁棍、扁担打击,再次受伤住院,市一医院于20xx813日下发了病危通知并进行抢救。后我约赵甲、曾丁等人共同参与,故意毁坏陈华家财物价值8千余元,涉嫌触犯刑法。但我认为此案事出有因,恳切请求贵院慎重考虑该案,恳请贵院对我及赵甲、曾丁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盼:一是破坏财物的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三人均为初犯无犯罪前科;三是该案系民事相邻权纠纷引发的违法行为;四是受害人陈华一方有重大过错;五是陈金与受害人陈华系四代内旁系血亲;六是双方已就民事赔偿、刑事追究达成和解协议,三位犯罪嫌疑人已取得受害人陈华全家谅解。

一、破坏财物的犯罪情节较轻。陈金等人故意毁坏财物,造成 1

价值8000余元的财产损害,其行为刚刚达到触犯刑律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起算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于20xx6月公布执行,距今已有近5年的时间,社会经济发生较大变化,祈求贵局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不单纯拘泥于“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来处理该案件。




二、我、赵甲、曾丁三人均为初犯,无犯罪前科,更非累犯。75岁的老母亲第一次轻伤偏重构成九级伤残,时隔四个月后又被抬到医院一度处于病危抢救阶段。无论已实际支付的近4万元医药费、陪护、营养、交通费等,还是法律书上的所谓伤残赔偿及多次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等均未追究。他们参与纠纷,纯粹是看到我的母亲一再受气、一再受伤并住院;实在看不过出,想帮朋友出气而已,其主观恶性与严重暴力犯罪不在一个层次,主观恶性小,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作治安纠纷处理,施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已罚当其责,足以惩戒他们。县公安局从快立案并从苛打击,但恳请贵院高抬贵手,依据案件客观情况来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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