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工福利标准发布,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1000元”等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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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刊名:党的生活(黑龙江) 页码:52-53

年卷期:2017 3

主题词:标准发布;职工福利;总额;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经费收支管理;法定节日;中国传统节日;



摘要:近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个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品合计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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