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培训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3日 (16:00~18:00) 地点:二楼会议室 主题:SA8000 讲师:戚老师 参加人员:办公室全员(财务、业务除外) 请以上人员请准时参加,到时会签到,未参加者一律按迟到早退论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8c1691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