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 行 询 证 函 索引号: : 本公司聘请的成都万利可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及事项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回函请直接寄至成都万利可信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A座14楼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刘剑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股东缴入的出资列示如下: 缴 款 人 合计(大写):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 账户余额为(大写) 股 东 签章(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缴入日期 银 行 账 号 币 种 金 额 款 项 用 途 备 注 结论 1.数据证明无误。 截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该公司账户余额为(大写)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 ,. 2. 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9a2247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