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水平、学术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要求说明 1. 外语水平: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如下),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 学术成果 (1)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若无检索证明,需提供论文杂志封面、杂志目录、论文首页; (2)专利:需提供正式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含本人姓名及专利号;若仅有专利录用通知,需院系出具一个正式的说明,导师签字,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3)科研项目:需提供有带水印、含本人姓名的正式项目书; (4)著作:需提供著作封面、目录、含本人姓名的刊号页。 3. 获奖情况 (1)获奖情况:需提供正式含本人姓名的获奖证书,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可在一体机上打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d2a80f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