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 【摘 要】文章通过对我国在延安审干时期、建国初期至文革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人事档案工作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进程的叙述,详细的分析了各个时期人事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不同的政策、制度及相关的文件信息,从而总结出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变化规律。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制度;制度变化 一、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按照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进程,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延安审干时期((1939年―1949年) 真正的干部档案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194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拉开了审干工作的序幕。1941年,中组部明确了干部审查的范围,并规定中央一级的干部必须要填写党员自传。 (二)建国初期至文革时期(1949年―1978年) 建国初期,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存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为适应党管干部的原则,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取代了原来的干部科,对干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1956年,中组部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指导意义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法规一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初步确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建立了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归档、鉴别、整理、转递、查借阅、保密、检查等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开始向正规化迈进。 (三)改革开放时期(1979年至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新恢复了正常的秩序。 1980年,中组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工作座谈会,颁布了包括《关于加强干部档案工作的意见》、《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此后,全国统一填写干部履历表,收集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组织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产生的档案材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也有了规范、统一的要求。 1990年,中组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制定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此后,中组部修订颁布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逐渐建立起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2000年,中组部组建信息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工作。 二、从“集中统一”到“分级负责”的制度变化 1987年《档案法》颁布以后,“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逐渐被“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所取代。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一直遵循着“党管干部”的原则,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建国以前,中组部掌握着大部分的干部档案,负责干部的全部历史的总审查。1956年9月《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颁布以后,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开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这一时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主要部门还限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有些地、县委组织部甚至将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3afaf0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