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归属方式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调查双方书面证据,证明各方存在过失。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责任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三种。 一.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会归于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某一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承担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例如: 1、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某一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则该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某一车辆机械故障造成的,则车辆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的行为造成的,则该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是指,即使在某一方面有责任,但并不主要负责导致事故发生,但也应承担一定量的责任; 例如: 1、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本次事故之前有某司机未及时更换车辆机械故障部件而造成的,则该司机应承担次要责任;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路面状况不佳而造成的,则责任归属交通管理部门; 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前没有明确的交通标志,或因交通标志不清晰而造成的,则责任归属交通管理部门。 三.平等责任 平等责任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存在过失但不能明确谁的过失较大,则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同的责任; 例如: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有不当操作,则双方均承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未调头,则双方均承担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未采取及时防护措施,则双方均承担责任。 总之,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调查双方书面证据,证明各方存在过失来确定责任归属方式的,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平等责任三种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具体责任归属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51680b74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