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 2016第12号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细情况如下: 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无法使用等诸多问题需要进行保修,详 。 我公司已于2016年 _____ 月 ___ 日向贵公司致函2016第12号,要求贵 公司尽快履行维修责任,但贵公司未按照函件要求履行保修责任,经我公司 认定如下: 1、 贵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回复□维修,未履行相应的维保责任; 2、 经我公司技术小组多次现场勘察鉴定,由于贵公司提供的产品无法 使用问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损失; 3、 根据法律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的 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 我方自行按市场价外请维修单位,所花费用Y ____________ (含违约 金)将于3日内从贵公司的余款扣除; 4、以后有同类问题由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贵公司应保证对所出 现的同类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保修,保修责任不予转移; 特发此函。 贵公司如有意见,请与24小时内回复我部。 联系人: 电话: 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94fa5489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