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迟到早退等情况的罚款通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7:3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第三章 工作制第三条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1. 缩短工作时间。 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2. 计件工作时间。 按计件定额工作。3. 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1) 元旦,放假1日;(2) 春节,放假3日;(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4) 国庆节,放假2日;(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第四章 考勤范围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五章 考勤办法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1. 迟到。 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2. 早退。 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3. 旷工。 无故缺勤。4. 请假。 可细分为几种假。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1. 迟到。 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2. 早退。 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3. 旷工。 旷工一次扣20分。4. 请假超期。 一天扣20分。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请做适当的 修改。 2.员工迟到罚款通知单 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但前提是公司有处罚依据,并且是合法制定的。因此,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但严格的讲公司对于迟到不是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必须有行政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规定。 因为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这个是合法的,因为你违反了公司的制度,但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规定了公司对于迟到员工的处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另外扣发完工资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884e1f0b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