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6]1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2.30 【实施日期】2006.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渝府发[2006]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一大批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向重庆直辖10周年献礼,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的规定,我市开展了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科组专家初评、重庆市社会科 1 / 2 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付子堂所著《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等7项成果为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杨庆育等所著《省级宏观调控体系》等30项成果为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曹成刚所著《毕生发展心理学纲要》等112项成果为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希望获奖人员与时俱进,再接再厉,取得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获奖人员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目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目录 一等奖(7项,排名不分先后) 二等奖(30项,排名不分先后) 三等奖(112项,排名不分先后)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e5f67d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