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属于人文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之浅思 对于科学有多种定义,比如:科学即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可检验的、有序的知识系统;科学是发现积累被公认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的运用,是已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我国的“科学”一词最早译于日语,为“分科而学”之意。有人认为科学即指自然科学(研究无机自然界和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在内的有机自然界的各门科学的总称,比如物理学,生物学等),人文、社科只可谓学科而非科学。不过,现已普遍将科学划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以及社会科学三大类。人文科学是指研究人类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等各门学科的总称,比如:语言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中国大百科全书》定义)。社会科学即以社会客体为对象,研究关于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比如: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等。 教育学因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理论基础的特殊性,常被争议是否可以作为一门科学。普遍认为,以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写成的《大教育学》为标志,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且随着教育学学科体系的不断完善,理论基础的逐渐成形以及研究方法的成熟多样,先且将“教育学”认同为一门科学。而“教育学属于人文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问题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提出来的。 划分一门学科或科学通常以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价值目标)、研究主体等为依据。就研究方法而言,人文或社会科学都可以借助多种科学方法,定性或定量,理论或实践,在这一点上无法明确区分教育学的人文性质或社会性质。就研究对象来讲,教育学以人类的一切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既包含了人本身,也包含了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所产生的规律、现象、经验以及问题。针对这两种特性,教育兼备“塑造完整的人、真正的人,充分发展人的理性”以及“为社会培养人,为国家建设培养人”两类价值追求。由此衍生的教育“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争论从未停止,仍将继续。在我看来,人是知识、理性、智慧、社会道德以及各种经验的结合体,教育作为人类传承知识、传授技能的主要手段,首先必须重视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学习思考方式以及知情意行的各个方面,只有具备这样的思考基础,才能更加有效地组织知识,实施教育。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现代工业社会,几乎整个世界都被互联网串联起来,人与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必须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教育学也应该更加注重训练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反过来,在大多数国家,现实的教育制度也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发挥着为社会筛选人,储备人力资本以及为各行各业培养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各种职能。以中国为例,中小学普遍的大班教学,统一学制,统一入学考试、类似的评核标准以及差不多的教材和课程;高校统一招生,统一学制,明确划分学习专业,统一颁发学位等等都表明教育已经成为为社会培养符合标准的建设者、创造者的具有巨大能量的社会运作机制。教育立足于社会去教育人、培养人,既是现代人自身的生存需要,也是应时代之需。从而,教育学的价值内涵也更倾向于研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0e9d59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