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都兼顾的判案 作者:唐宝民 来源:《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0年第12期 古时候,某县城里住着兄弟二人,家中富有,但早已分家另过。后来,弟弟去世了,没有留下子嗣,哥哥有两个儿子,就想把二儿子过继给弟弟家做子嗣。可是,这个二儿子不争气,每天游手好闲,只知吃喝玩乐,还经常顶撞婶婶,婶婶很生气,就想在同族亲人里另选一个孩子为嗣,但哥哥不同意,于是就闹到了公堂上。县令帮他们调解了好几回,但无法说服任何一方,他们之间的争讼几年内无法了断。 几年后,有一个叫李铁桥的人出任县令,婶婶便又来告状,李铁桥接了状子后,仔细研究了一下案情,又向几名老吏了解了情况,并向街坊四邻了解了情况,认为婶婶提出的要求合乎情理,但如果依照法律判案,就只能判哥哥那一头胜诉。怎么办呢?他思前想后,终于想出了一個办法来。 这一天,李铁桥把原告、被告都召集到堂上,他先问兄长:“你弟弟真的没儿子吗?”兄长回答:“是。”他又问:“那你有几个儿子?”兄长回答:“我有两个儿子,所以应该让一个儿子过继到弟弟家做嗣子。”李铁桥说:“如此说来,兄长的想法有道理,那弟媳又为什么要打官司呢?”弟媳说:“法律要定严法,但礼义要讲人情。兄长要将他的二儿子过继给我,法律上当然能成立;但我要立自己喜欢的人为嗣,情理上完全说得通。何况他的二儿子终日游荡无所事事,还多次对我唐突顶撞,这样的人,我将来能依靠他养老吗?”李铁桥听弟媳讲完,故意沉下脸说:“我现在来到公堂,只能按法律行事,怎能顺从你的这些说法呢?”于是便下令结案,把哥哥的二儿子叫到前面来,指着弟媳说:“你父亲已具结让你到叔叔家为嗣,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婶婶就是你的母亲了,你马上在堂上下跪拜母亲,以正名声!”二儿子便立即在堂上向婶婶行跪拜大礼。弟媳却开始放声大哭,说:“这好比判我死刑啊!我不如现在就死去!”李铁桥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弟媳哭着说:“我刚才已和大人说了,为什么还要强迫我同意立他为嗣呢?”李铁桥回答说:“你说他言语对你多有冒犯,那你举些例子来给我听。”弟媳便一五一十地把二儿子的恶劣品行都说了,李铁桥听罢,回头对哥哥说:“现在,既然你二儿子已向你弟媳行过了跪拜大礼,他们的母子关系就成立了,我朝法律规定,凡是父母举报儿子狂悖顶撞的,儿子就要被处死。来人啊!将这个狂徒拉下去乱棒打死!”左右立即上来几个人,抓住二儿子就往外拉,二儿子吓得号啕大哭,不停地喊救命;哥哥也大放悲声,不住地给李铁桥磕头,请求他高抬贵手。李铁桥说:“我是个执法的官员,怎么能枉法行事?”哥哥依然不住地磕头说:“请大人饶过他吧!关于立他为嗣一事,就照他婶婶的想法办吧,我们不强求了,只要能保住我儿的命即可!”李铁这才令左右松开二儿子,一场久拖不决的官司就这样审结了。 这个案子之所以难以处理,是因为它陷入了“情与理”的困境,如果按“情”来判,则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如果依“理”来判,则伤害了当事人(婶婶)的实体正义。李铁桥用智慧解决了这个难题,既照顾了“情”,又维护了“理”,实在是高明的判案。 (编辑 高倩/图 雨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faf245ac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