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二、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三、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四、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卡、证。为保证参保人员的治疗连续性和用药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 五、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规定,急性病3天,慢性病7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 六、住院患者医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人参保证、卡,严禁冒名顶替住院,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七、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病人入院宣教咨询和医保政策的解读,诊疗中的自费药品按要求签订自费同意书。 八、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药品比例和自费比例,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不准分解收费、多收、漏收、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的由科室承担。 九、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性病、职业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十、对贫困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减免诊查费、挂号费,实行一站式结算,全方位为患者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00f63c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