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在上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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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在上海招生简章

上海市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在职研究生,欢迎有志进修高等学位的社会人士报名,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一、招生对象

1、有意向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作人员: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中专、中技学历,并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特殊专长、技术优势和良好学习能力等方面的优秀人才。 2、具备外语语言等级考试成绩或国际语言等级考试成绩的申报者。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91日至20201015

报名方式:即日起,可登录上海市研究生招生指定网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完成网上登记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完成后届时将短信通知报名者。 三、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大学本科阶段及以上学历原始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成绩单复印件;

4、本人学籍档案;

5、申报单位的推荐信原件;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7、必须提供完整的报考材料才能被招生院校接受报名。 注:以上所提供材料,正本及复印件请一并准备,全部原件于录取教案向院校递交,并参照校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费、办理入学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1c0e55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