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现将2018年中小学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秋节:走读学校:9月22日—9月24日放假休息;寄宿制学校:9月23日—9月25日放假调休,9月22日(星期六)上课。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课。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三、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办学行为 省教育厅、枣庄市教育局在放假期间,有可能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暗访。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b50c48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