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评档案纸质与电子版不符 答:一般情况下,通过归档(移交)时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档案馆(室)保存的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档案内容应该说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人们会怀疑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其主要原因是纸质文件一旦形成,原件中所包含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就不会再发生变化,人们可从这些信息上确认文件的原始性;而电子文件本身存在着技术手段难以克服的缺陷,电子文件由于没有固定的载体,并且尚未找到杜绝被伪造、删改和抵御病毒侵袭的最终解决方案,人们对其原始性、真实性认定的难度较大。因此,一些档案馆(室)根据纸质档案的内容来认定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种认定电子文件内容真实性的方法还不全面。 目前,国内外对电子文件内容真实性认定的方法大体有三种:一是系统自动鉴别法,它是根据电子文件保存系统内置的判断电子文件真实程度的基准和具体标准体系,自动采集并分析支持真实性判断的证据,对电子文件进行评估。二是人工检查法,它主要通过验证证明电子文件真实性的要素,检查各要素是否齐全;或者通过比较电子文件的不同版本、比较收发文件的登记入口,具体分析文件的内容,检查系统的审计痕迹;或者对与文件形成、保管与利用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等方法,来判断电子文件的真实性。三是人机结合鉴别法,它就是综合系统自动鉴别和人工检查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认定电子文件的真实性。笔者认为人机结合鉴别法比较科学,因为单纯的系统自 动鉴别可能较难发现内容上差异,而仅有人工检查又可能出现较大的误差。因此建议档案馆(室)在电子文件管理中,一要严格挑选系统软件,二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为电子文件真实性的认定提供支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0cd251a7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