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关于2013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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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校历,经学校领导研究,现就我校2013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1. 教职工119日(腊月初八)放假,222日(正月十三)上班。 2. 学生22324日返校,25日(星期一)上课。

二、假期值班安排及要求

1.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办公楼218房间,负责处理假期日常事务。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2. 各单位假期值班要求如下:

1保卫处实行全员值班,具体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假前和假期中要全面检查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门岗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确保校园安全。

2 各学院每天安排1名领导干部值班,具体负责处理假期与本学院有关的事务。 3 有关部门假期值班人员安排如下:

财务处2人、维修中心4人(电工、水暖工各2人)、公寓管理中心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11人、饮食服务中心2人、校产校园管理中心1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人、学校收发1人、图书馆1人、外事办1人。

4以上值班人员,除因工作性质无需在固定地点值守的以外,其他人员值班地点为本单位办公室或值班人员本人的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请上述单位将值班名单(包括值班人姓名、具体值班地点或房间号、联系电话及值班工作内容)于111日下午17:00前报我办210房间。

3. 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严格遵守值班时间,认真处理各项事务,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脱岗、空岗,不得将电话转移呼叫。带班校领导和我办将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者,除扣发值班补贴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放假前和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1. 中层领导干部要做到通讯联络畅通。离衡外出前,正职应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副职应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2. 各单位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布置做好本学期扫尾工作,整理、封存重要文件材料,安排好假期值班,对教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3. 放假后,学生应当离校回家。

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留在学校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和本学院主管领导负责甄别,初步确定同意的,由所在学院将名单报学生处审批。被批准留在校内的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公寓管理中心按照学生处审批的名单安排住宿,餐饮由学生自理,严禁在宿舍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 4. 各学院放假前要组织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学生崇尚文明,远离传销、邪教等组织。

各学院应当要求学生到家后及时向辅导员反馈信息。未收到学生安全到家信息的,辅导员要及时联络。

5. 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水电使用、仪器设备保管、安防设施、化学危险品管理等涉及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自己解决的要立即着手解决,自己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6. 各单位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在服从学校统一工作调度的前提下安排,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将名单报我办备案。


7. 学校按照评建工作计划,假期将组织全体干部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 寒假期间,有关部门仍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门户上传发布有关文件或材料,请各单位领导和信息员及时安排查阅。



201318 (宣传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e16c8802d276a200292e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