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古体诗 唐诗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两大类,这两类的区别,是体裁上的区别。即近体诗是讲究格律的,特别是讲究平仄和对仗,古体诗是不大讲究格律的,它不要求平仄和对仗。(当然,这样讲是一种很粗略的说法。) 近体诗是在齐梁时代开始萌芽,而到初唐时期正式形成的一种格律诗。它的特点是: (1) 字数紧固。近体诗包含律诗和绝句,律诗每首八句,绝句每首四句,句数都就是限量的。也存有“三韵律诗”,但很少见到。也存有所谓“排律”,句数可以少于八句,最多可以多至一百五六十韵(三百多句),但是句数都就是偶数的。近体诗每句通常就是五言或七言,六言的很少见到。所以,字数紧固可以说道就是近体诗的一个共同特点。 (2) 用韵严格。这指的是:一首诗必须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一首诗必须用同一韵的字,不许出韵;一般只用平声韵。 (3) 讲究平仄。 (4) 讲究对仗。 古体诗就是相对于近体诗而言的。做为一种体裁,古体诗的特点就是并不大讲究格律。凡是诗歌,多多少少总是必须讲究一些格律的,比如说押韵,这就是一种格律;字句比较整齐(四言、五言或七言),这也就是一种格律。这些因素,古体诗都就是具有的.,所以无法说道古体诗全然不谈格律。但古体诗格律的建议不像是近体诗那么汪,即为前面所说的近体诗在字数、押韵、平仄、押韵四方面的建议,古体诗都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728d689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