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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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资结算方式

工资作为劳动力要素价格的表现形式和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其空间结构形态对于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实现区域经济集聚式发展、经济空间结构优化与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劳动法工资结算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法工资结算方式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为按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结算。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的离职结算

主动辞职,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除非在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前提下,并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什么时候辞职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不过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有一个固定的发工资时间,如果还没到就按公司规定到下个月才可以领取。你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单位同意就可以领啦。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工资的应付结算

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

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照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跨越厂休日、法定节假日,视为缺勤,照扣工资。

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21.17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21.17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超过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

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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