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技术创新活动评选标准 护理技术指在护理工作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各项护理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经验和知识及操作方面的及技巧。护理技术创新即对这些经验、知识、技巧进行改革、创造。护理部对各护理单元选拔出来的小发明、小制作、小革新,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评比: 一、实用性,是指该小发明、小制作、小革新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要求具有实用性,并不是要求这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时已经实际予以制造或者使用,由此来证明产生了积极效果。只是根据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做的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其技术知识或者经过惯常的试验和设计后,就能够得出该小发明、小制作、小革新能够予以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的结论。 二、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小发明、小制作、小革新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小发明、小制作、小革新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进行评比时,首先判断是否具有实用性,进而对其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判断。但从判断的内容上看,实用性的判断与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是彼此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关联。 四、缺乏实用性的情形: 1、缺乏技术手段。 2、违背自然规律。 3、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4、无积极效果。 护理技术创新活动评选标准 创新性 姓名 设计新颖,具有创新性、科学性 实用性 贴近临床,简便易行,舒适安全 技术性 设计巧妙,制作美观, 可推广 展示解说 语言精练、准确,思路清晰 实际 得分 30 20 10 30 20 10 30 20 10 10 8 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0d66a6551810a6f524864a.html